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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检察院“严纪律正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04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义马市检察院“严纪律正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端正作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严纪律正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强化”活动,联系自身队伍建设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小处着手,强化执纪问责,形成长效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检规,自觉约束个人言行,切实增强底线自觉,努力实现检察队伍纪律观念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形象明显提升的预期目标。
二、活动内容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认真查找和解决在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是:
(一)严守政治纪律方面:重点解决个人主义、自由主义问题,如政治立场动摇、政治观念淡薄,对中央的大政方针不学习、不贯彻,甚至说三道四、妄加评论;重点解决执行党组决策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甚至顶着不办的问题;重点解决检令不畅、落实不力、行动不快,导致领导决策意图难以实现的问题;重点解决表现上谦恭顺从、唯令是从,背地里不听招呼、不服管理,成为“两面人”的问题。
(二)严守组织纪律方面:重点解决党组会、院务会、中心组学习、检委会、全体干警会请假不规范问题;重点解决组织观念不强,重大问题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自行其是、我行我素的问题;重点解决本位主义严重,把个人或部门利益放在首位,与组织讨价还价,缺乏大局意识的问题;重点解决颠倒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把组织行为说成个人行为,把个人行为说成组织行为,把上下级关系庸俗化的问题;重点解决只考虑个人得失不考虑组织需要,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干活不多想法不少,贡献不大欲望不小,一旦个人意图没有实现,就怪话连篇、感慨颇多,认为组织待己不公的问题。
(三)严守廉洁纪律方面:重点解决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为本人、家人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重点解决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隐蔽参股入股等问题;重点解决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礼品礼金、宴请及其他活动安排的问题;重点解决违反财务制度,巧立名目,违规报销办公办案经费的问题;重点解决谋求特殊待遇,岗位调整后不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按规定交接办公用品的问题。
(四)严守群众纪律方面:重点解决漠视群众权益,对待群众来访冷硬横推,解决群众诉求敷衍应付的问题;重点解决群众工作本领不强,与群众搭不上话、交不了心,老问题还没解决又产生新矛盾的问题;重点解决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在群众面前“摆架子”“当老爷”的问题;重点解决在联系帮扶困难群众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的问题。
(五)严守工作纪律方面:重点解决上班不按时签到或替签代签、工作期间私自外出、不履行请假手续不到岗、不如实填写值周记录、值班记录等问题;重点解决缺乏担当,工作中拈轻怕重,挑三拣四,或想方设法把本该自己完成的事情转嫁给别人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责任,以个人意愿对待岗位职责,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视工作为儿戏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干劲,受领任务不愉快,开展工作不主动,克服困难不坚决,循规蹈矩有余,开拓创新不足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协作,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需要部门协作的事情不积极、不主动,不愿为别人补台补位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自律,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有事找不见人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民主,遇事喜欢自己说了算,不耐心听取同志们意见,严重挫伤同志们工作积极性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求实,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规范,不遵守办案纪律,司法不严格、不规范,甚至在办案中跑风漏气,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六)严守生活纪律方面:重点解决个人品行不端,热衷享乐、沉溺奢靡,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问题;重点解决自身修养不够,在社会上打着检察院的牌子虚张声势、狐假虎威,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重点解决管教家人不严,放任家人说过头话、做过激事,进而损害检察形象的问题。
三、方式方法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从即日开始,为期三个月,主要采取“五个全程”的方式开展。三个月后,转入经常化、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下去。
(一)全程学习讨论。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检规,确保学习内容内化于心。
(二)全程谈心交心。开展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属干警逐级谈心活动,谈心要见人见事见思想,谈真谈细谈透彻,有责有心有效果。特别是要把在六大纪律方面已出现问题或有较为明显苗头的人员作为重点谈心对象,确保通过谈心达到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的目的,防止问题积累膨胀。
(三)全程查摆整改。要对照方案在六大纪律方面点出的问题,举一反三,采取自己找、下级提、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类,深刻分析原因。要注重讲问题、讲主观、讲责任、讲根源,不得文过饰非,避重就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查摆、勇于自查,力争全面深入。院各部门及干警要在6月20日前,将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材料,报院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办公室。在查找问题的同时,要进行整改。要把查摆问题与整改问题同步进行。
(四)全程检查督察。院成立督察组,动态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效果不好、问题多发的部门及干警,视情严肃追究责任。对经两次以上督察仍无明显改进的,取消当事人、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全程绩效考核。各部门及干警,组织、参加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情况全部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对态度认真、行动积极、效果明显的,予以加分;反之扣分。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期间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各部门及干警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开展“严纪律正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严明党纪检纪、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市委部署的“三严三强化”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是抓好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院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文翔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曹书明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院监察科,纪检组长刘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把“严纪律正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强化”教育活动,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切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提高,以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队伍建设的不断加强,推动检察工作的不断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微信、微博、互联网站等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党组决策部署、活动开展情况;要注意通过活动挖掘先进事迹、树立身边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激励干警见贤思齐、努力工作,营造遵章守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院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纪律正作风”活动作为今年队伍纪律作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促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对好的做法要巩固成果,对推进力度不大、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督促“补课”“返工”。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棚架”现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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