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劳动节
至2018年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科(处)、室、局:
现就2017年劳动节至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节假日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值班期间
节假日期间每天分三班,早上8:00—14:00,下午14:00—20:00,晚上20:00—次日8:00,每班安排1名值班干警。
二、实行全员值班
所有在编正式干警均有值班的义务,原则上不安排女干警在晚上值班,禁止安排聘用人员参与法定节日期间值班。
三、法定节日值班
法定节日轮流安排所有正式干警参与值班,人人参与,公平轮转,确保合理。并按院领导排序安排领导带班,元旦、劳动节、端午节等小长假期间,各安排1名带班领导,每人带班一个假期3天;春节、国庆节等长假期间,各安排2名带班领导,每人带班一个假期中的3天半(春节)或4天(国庆节)。值班表排出后由院办通知每名干警。如遇个别人员不能按照既定值班安排进行带班或值班的,不能带班的院领导自行与其他领导进行调换;不能值班的干警,自行与其他干警进行调换,经双方确认后及时告知带班领导及院办公室。
四、发放值班补贴
根据省检察院有关做好值班工作的文件精神,我院法定节日和双休日期间值班人员适当发放值班补贴,由办公室定期统一造册发放。
五、严格值班纪律
值班人员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安排,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夜间值班必须留宿值班室,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值班或擅离职守。值班期间,要详细填写值班日志,交接班手续要齐全,责任要明确,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接收上级的指示、文件、通知、紧急事项需请示带班领导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领导指示及时做好处理,不得贻误。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与门卫值班人员紧密联系,负责对全院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值班期间出现贻误工作、擅离职守、发生安全事故等问题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2017年4月24日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ArticleContent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