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检察院针对辖区地域小、人口少的特点,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努力打造精品工作、精品案件。近年,多项创新项目入选三门峡市检察院“十大精品”工作,获得各类集体、个人荣誉160多项,驻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近日,记者走访了该院检察长水宝泉。
“以精益求精的精神、创精品工程的态度,认真开展每项工作,认真办理每起案件,是我院干警的追求。”水宝泉开门见山地说,近年来,我们大力开展“创新创优创精品”工程, 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形成了“国企预防”、“红、黄、绿三色办案机制”、“源头治理涉检信访案件”等一系列业务工作机制。创新创优工作使义马市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三门峡市检察院组织的十大精品工作、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该院的驻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国企内保部门执法监督工作以及该院查办的李章子、杜遂留特大贪污案,荣获“双十”表彰,在三门峡市乃至全省展示了义马检察的业务品牌。
水宝泉介绍说,义马市检察院是我省最小的基层院,但所在辖区却有大型企业义马煤业集团。如何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和预防各类犯罪,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是义马市检察院班子成员一直思考的问题。 为了对辖区内企业内保部门进行专项治理,我院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通过查国企内保部门值班记录、处理的情况、罚款记录和处理结果,看有无瞒案不报、随意扩大处罚范围、以罚代罪的情况。通过专项检察和调研活动,发现企业内保部门当年处理的盗窃、轻伤害等案件,罚款数额高达20多万元,涉嫌以罚代刑,造成刑事案件流失的线索30多件。遂会同义煤集团制订了专项整改方案,建立了内保与公安、检察三部门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案件线索,有效杜绝了以罚代刑、造成刑事案件流失现象的发生。这一调研成果引起了《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以及法学理论专家的关注,得到了上级部门充分肯定。
看记者对“红、蓝、绿三色办案机制”颇有兴趣,水宝泉介绍说,红、绿、蓝三种颜色代表不同含义。“红色”代表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案件;“绿色”代表轻微刑事案件;“蓝色”代表除“红色”、“绿色”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部门承办人根据卷宗上的颜色确认无需“转换”后,对于“红色”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并书面建议审判机关从重处罚。对“绿色”案件,进入“绿色快速通道”,要求承办人在3日内办结,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谈到反贪工作,水宝泉说,由于义马市地域小、人口少,导致案件线索少,有价值的线索更是少,这也成为我院反贪查案工作的一大瓶颈。为了突破这个瓶颈,院党组确立了“全院一盘棋,全院大反贪”的工作思路,最大限度地整合警力资源,投入反贪工作。
水宝泉介绍说,近年来,义煤集团每年都要从生产矿井一线选招部分优秀的轮换工为劳动合同制职工。由于被选招后可享受与企业正式员工同等的各项福利待遇,加之选招名额有限,年年选招工作竞争异常激烈。于是,选招过程中行贿受贿、违法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检察院组织了一支由反贪局牵头,侦监科、公诉科、监所科、渎检科多名业务骨干参加的办案队伍,联合义煤集团公司纪委展开调研。通过走访一线矿工,掌握到义煤集团劳资部劳力科原科长刘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规为他人办理选招的事实。并以此为突破口,通过缜密侦查,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以办理假全民合同制工人转正手续的受贿窝案,涉案犯罪嫌疑人4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涉案金额高达40余万元。接着预防科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向义煤集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检察建议。建议义煤集团对近年来选招合同制工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改进和完善选招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选招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大对选招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检察建议引起了义煤集团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义煤集团领导层要求全集团公司深刻反思,同时要求相关部门规范选招工作管理制度。义煤集团人力资源部、纪委以及工会等职能部门还组成工作小组多次深入到基层矿井,对农民轮换工(城镇协议工)选招合同制工人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调研,制定出台了《涉及违纪违规农民轮换工选招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监管机制,确保选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据悉,近两年义煤集团共从农民轮换工及劳务工中选招合同制工人3000余名,没有发生一起违法选招案件。
“人少,区域小是制约我们办案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但提出这个措施后,我院办理的案件,连续四年实现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100%,年人均办案率位居全省反贪办案先进行列。”水宝泉感慨地说。
水宝泉说,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我院不断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专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6个“流动检察工作站”和20个“检察官社区联络点”,并成立了预防犯罪法制宣讲团,定期深入厂矿、社区、街道、学校,开展法制知识讲座,进行法律咨询服务,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还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检察院未雨绸缪,把工作做在了前头,不仅为企业保驾护航,更是服务大局地体现。” 一位企业负责人真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