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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宽严相济” 冤家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 2012年06月25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8月5日,张某和其父亲到义马市检察院赠一面“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锦旗。原来张某为学开车,把邻居徐某撞成重伤,在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后,检察机关依法给予了她不起诉的宽大处理。

    家住义马市东区办事处的张某(女,28岁)和徐某(女87岁)是村里门挨门的邻居。2010年7月4日晚,张某为学开车将停在家门口的她兄弟的一辆长安之星车开走,刚走没多远,将邻居徐某撞倒,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张某因无照驾驶机动车辆而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移送义马市检察院后。承办人通过阅卷、提审发现:双方本是多年的邻居,有调解成功的基础。于是,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就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多次登门拜访被害人,积极沟通和调解。最终被害人及其家属都表示谅解,并愿意以经济赔偿的方式解决,自愿和张某亲属达成赔偿协议,且主动要求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为避免今后产生新的矛盾,两方还签订了处理协议,达成和解。

    7月6日晚上,张军某和张铁某去义马市梁沟村杨树林吃烧烤,在吃饭期间,张铁某让张军某喝洒,张军某不喝,张铁某就说张军某狗眼看人低看不起他,欠挨揍。双方发生争执,张铁某就顺手打了张军某一耳光,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件送到义马市检察院后,检察官发现张铁某平时为人诚实,没有前科,事发后确有悔意,便不断从中调解。最终,在张铁某主动认错的前提下,张军某表示不再追究张铁某的刑事责任,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今年以来,义马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刑事和解为有力抓手,合理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机制,用和谐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争议,促成刑事和解,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过司法实践,“宽严相济”已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已初步显现。(杜恩  郭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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