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检察院以案释法
组织开展预防公共交通司乘冲突法治宣讲
4月14日,义马市检察院应邀到交通局开展预防公共交通司乘冲突法治宣讲,检察官结合办案,为交通局运管部门干部以及该市公交公司、5家出租车公司的50余名驾驶员讲授法治课程。
宣讲中,义马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杨松丽结合本市发生的杨某暴力妨害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三年实刑的案件,以及近年来各地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典型案例,向与会人员阐明了因司乘冲突引发犯罪对群众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造成的严重危害;逐条解释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详细介绍了公共交通领域寻衅滋事、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行为表现、主观心态和量刑规定。
检察官在宣讲中,还对与会交通局运管部门干部和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人员如何落实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预防司乘冲突,提出法律建议,一是加强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增加突发情况应对培训,制定安全政策和操作流程,引导驾驶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安全驾驶操作规范;二是加强人防技防物防设施配备,为车辆安装玻璃隔间、双向电台、摄像头等硬件设备,避免司乘人员之间直接接触,快速响应处置司乘冲突,保障行车安全;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引导司乘人员树立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鼓励乘客见义勇为,及时协助驾驶员制止不法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授课结束后,与会驾驶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将争做理性文明、遵纪守法的驾驶员,交通局运管部门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表示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法治教育和管理,切实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2020年4月16日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