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检察院依法适用不起诉挽回父子亲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甲,我们是义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现依法对你进行不起诉宣告。”近日,在市检察院宣告室内,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被不起诉人、被害人及其家属、人民监督员一起见证了王某甲的不起诉宣告。宣告结束后,王某甲在送达回证上签上了名字,并不断地向杨松丽、荆红琴检察官道谢。
本是父与子,相煎何太急
时间回溯到2019年2月14日凌晨,被害人王某乙酒后到其父亲、犯罪嫌疑人王某甲家中,父子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厮打,厮打过程中,王某甲持擀面杖将王某乙打伤,经鉴定,王某乙损伤伤情系轻伤一级。王某乙报警,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并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甲移送起诉至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抽丝又剥茧,源起旧恩怨
本案承办检察官通过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意见、走访邻居等多种方式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后,发现王氏父子之间的矛盾积累已久,在案发前两天还曾发生过冲突,经民警调解后才罢休。本案发生后,被害人王某乙曾一度向公安机关表示愿自行协商,后因双方协商无果协商未果,诉诸公安机关处理。
骨血浓于水,藕断丝还连
在案件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与被害人王某乙于2019年11月25日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乙对王某甲表示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本案中被害人继母、犯罪嫌疑人妻子、本案证人王某丙向检察机关出具书面请求,希望对本案作不起诉处理,王某甲对于自己一时冲动打伤儿子的行为也后悔不跌,表示愿意认罪悔罪,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道出情理法,修补父子情
承办人审查后认为,该案属于刑事和解案件范围,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系家庭纠纷,双方之间的这场“亲情危机”是传统思想与法律思维的激烈碰撞,如果能够用亲情与法理双管齐下化解恩怨,使犯罪嫌疑人从内心深处认罪悔罪、认罪认罚,对于修补父子亲情具有重要意义。有鉴于此,承办人及时启动了认罪认罚程序,从人情、亲情入手,摆事实、讲情理、释法理,对案件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的工作,打开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心结,用法律的温情融化亲情间的冰霜,双方均同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尊重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
依法不起诉,彰显为民情
考虑到该案已达成刑事和解,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且涉案双方是父子关系,该案在双方居住地造成了较大的影响,市检察院决定采用公开宣告的方式宣布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的不起诉决定,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社会的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每个家庭的幸福和谐,对于此类家庭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义马市检察院并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将“枫桥经验”落实于行动,充分考虑当事人诉求,着眼于修复家庭及社会关系,在此基础上,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实现办案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获得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供稿:第一检察部杨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