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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5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617日在义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曹书明

各位代表:

根据组织安排,我向大会报告市检察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赢我市转型发展攻坚战、突围战,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做精业务保稳进,规范管理抓落实,创优品牌促提升为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以党的领导为前提,在服务大局中厚植忠诚本色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原则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点工作、重要案件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推行党建业务三强三融三提升工作举措,以党建工作高质量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动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以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细化服务保障举措,做到履职着眼全局、司法促进发展、办案确保稳定。全力参与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救援及分包社区的善后修复工作。积极参与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与分包马庄社区的联系帮扶力度,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部署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着力深化工作专班、办案协作机制,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由班子成员带头承办,全年批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59人。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每案调查分析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针对黄某某等7人涉恶犯罪集团扰乱渑池至洛阳段客运市场秩序一案,检察长带头承办、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向渑池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管理,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依法加大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力度。扎实推进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活动,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1人。严厉打击了李某某等4人虚构事实,以堵厂门、拉电闸手段,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开辟涉民营企业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对企业申诉案件,从快审查、及时办理。加强与工商联的联席会商,推行员额检察官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工作,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相关做法得到上级院及有关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在平安建设中展现检察作为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工作,共批捕、起诉各类刑事犯罪342468人,案件数同比上升20.8%。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犯罪,依法批捕、起诉故意伤害、绑架等侵害人身安全犯罪33人;依法批捕、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48人。集中两周时间,对凌某等88名被告人的“2.26”特大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批捕、起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152人。提前介入气化厂“7·19”爆炸事故案,依法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格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办案程序,批捕、起诉涉嫌犯罪未成年人9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起诉故意伤害、性侵未成人等犯罪10。全力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与11个单位会签《关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范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意见》,堵塞校园安全管理漏洞。在煤技校设立公益帮教基地,在全院成立阳光成长驿站志愿服务队,扎实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和送法进校园工作。未检办被表彰为三门峡市青少年维权岗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努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带头接访群众36人次。坚持对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传递司法温暖。强化办信就是办案、办信更是办民生理念,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主题教育自选动作强力推进,群众来信工作受到上级院通报表彰。

三、坚持以守护公正为使命,在法律监督中凸显检察责任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监督立案45人,监督撤案46人,追加逮捕6人,追加起诉8人。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7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2人、不起诉1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完善职务犯罪办案衔接机制,与监委、法院会签《关于办理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沟通协调的暂行规定》,依法对涉案3180万元的两名贿赂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及时查封扣押涉案财物,为案件的顺利审判和挽损奠定坚实基础。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11名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2人。监督收监执行罪犯刘某某一案被评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认真审查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不服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监督申请,依法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件,并被采纳。加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针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未立案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类似民事案件得以立案。加强民事执行监督,针对民事执行行为不当等情形,发出检察建议4份。在国土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督促立案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7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的职能定位,结合五城联创,聚焦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2件。保护母亲河,携手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对涧河河道内的违建设施,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强制拆除,确保行洪安全。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活动中,会同市场监管和教体部门,综合运用取缔、整合、分流等措施,对幼儿园食品卫生问题进行妥善处置。积极开展英烈保护专项行动,督促管理部门定期对英烈纪念设施进行清洁修缮,着力营造尊敬英烈、崇尚英雄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引擎,在机制创新中释放内生动力

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采取“3+2”模式,将原先的15个内设部门整合为3个检察业务部门和2个综合管理部门,促进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更好地适应了新的形势和任务。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率先在三门峡市检察系统推广运用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定期进行案件评查,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28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检察长先后6次列席法院审委会,就相关案件提出检察意见。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组、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积极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先后对89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提高诉讼效率、及时惩治犯罪,减少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多重效果。

五、坚持以自身建设为基础,在从严治检中锻造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干警重走红二十五军长征路,引导干警对标先辈、提升觉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加强义马检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建设,传播检察好声音,检察新闻先后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3篇,省级采用39篇。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以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为载体,充分展现检察新风貌,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单位,再创省级文明单位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落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支持、接受、配合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以案为鉴。组织规范司法树形象、凝心聚力谋发展集中学习教育讨论活动,切实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推行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周制度,持续开展检务督察修订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到人,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常态化。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三远一网系统,足不出户远程提审犯罪嫌疑人25人次。重点抓住具有审批决定权限的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开展执法规范培训,确保办案规范标准熟练掌握。以业务骨干上讲台、疑难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岗位练兵。以书香义检建设为载体,广泛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坚持创办《义马检察》杂志,着力营造勤学善思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以接受监督为抓手,在司法公开中提升检察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评议,并从业务、队伍等方面对反馈意见进行整改落实。坚持人民政协制度,主动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定期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考察、观摩指导检察办案,实现走访联络全覆盖。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在劳动节、儿童节、国庆节前分别开展“‘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劳动模范、教师学生及企业家代表到院座谈,感受检察工作。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发布程序性信息363件,公开法律文书23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9件,案件公开率位居三门峡市检察系统首位。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在检察改革转型的背景下,不负韶华好时光,用心守护检察蓝,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市监委、市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级党政机关、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往,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够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检察举措还不够精准有效。二是业务开展不够平衡,检察履职不够全面充分,法律监督的方式、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专业素能需进一步提高,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偏少。四是队伍管理依然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需压紧压实并持之以恒。这些短板和问题,我们一定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以更实举措回应人民期待,以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经济实力重回全省第一方阵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进一步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互促互进、抓办案与顾大局有机统一。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更加主动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决胜二次创业、加快转型发展战略任务,积极主动履职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落实办案责任,按照存量清零、增量即办的要求,全力打好专项斗争收官战。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综合整治力度,为防止经济金融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贡献检察智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检企经常性沟通联络机制,精准提供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检察服务,着力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三是更加用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牢牢把握社会治安形势新情况,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多发犯罪,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把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为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做出积极贡献。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与政法各机关协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是更加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完善检察监督体系,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和影响力,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做实行政检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行政决定的权威性;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用好用活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五是更加深入抓好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压实司法责任。以推进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五化为切入,优化检察管理。持续从严治检,扛牢两个责任在严管厚爱中激发干警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决定,以求极致的态度,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为更好服务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有关用语说明

 

1.三强三融三提升:为抓实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义马市检察院实施的党建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推动支部工作与部室业务相融合,提升政治能力;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推动检察职能与中心工作相融合,提升履职实效;三是加强制度完善,推动党性锤炼与自身建设相融合,提升检察形象。

2.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业务专项:一是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活动;三是开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四是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五是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专项活动;六是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专项活动。

3.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4.枫桥经验: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于1963年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经过几十年发展,枫桥经验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也是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5.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一是深化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三是开展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专项检察工作;四是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五是加强对因案致困受害人家庭的救助工作;六是探索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机制;七是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八是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6.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7.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月内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小信件办理联系的是民心民意,体现的是工作作风,践行的是为民宗旨,小信件内有大文章小切口可以破大题,以办信工作为突破口,可以撬动检察机关工作作风的全面转变,推动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倒逼办案质效的全面提升。

8.公益诉讼检察:检察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求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分为诉前程序和起诉程序,主要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

9.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10.捕诉一体: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同一刑事检察部门的同一位检察官依法承担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办案机制。

1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2.三远一网: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该系统对于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规范司法行为、解决案多人少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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