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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检察院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细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作风纪律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8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佚名

为进一步严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树好检察形象,提高工作效能,深入落实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安排部署,3月13日,义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进一步严肃作风纪律的通知》文件,“严”字当头,切实保障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严守上下班纪律。要求全体干警在教育整顿期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上班迟到、早退、缺岗或缺课,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对来院咨询或办事的群众服务要热情、讲解要耐心。

二是严格请销假制度。提高准假门槛,原则上不得请假,对确需请假的,一天以内批假权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上提至分管院领导审批,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上提至检察长审批。

三是严肃会风会纪。教育整顿期间的各项会议,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会议,提前15分钟以上入场完毕,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或中途离场。会议期间必须按要求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或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四是严格规范着装。全院干警在教育整顿期间一律规范穿着检察制服(司法警服),不得与便服混穿,正确佩戴检徽。外出参加学习活动统一列队、统一着装,手提统一配发的蓝色公文包,携带工作笔记,佩戴口罩。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教育整顿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如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在全院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六是主动接受督导。全体干警要主动接受督导检查,中层以上干部要率先垂范,加强部门管理,充分展示教育整顿的新气象和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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