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检文〔2021〕70号
关于印发《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
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院各部室:
现将《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25日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义马市“万人助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义马检察工作实际,现就服务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重要意义。义马市产业集聚区的快速发展对促进我市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时代义马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政治责任。要切实提高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做实细化服务保障举措,不断增强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明确检察机关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职责定位。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全院检察干警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在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中担负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高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把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作为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建设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提升服务水平,为产业集聚区发展提供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发挥检察职能,优化产业集聚区法治环境。深刻认识“六稳”“六保”最重要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秉持能动精准保护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需于企,完善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一体化格局。秉持依法同等保护理念,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出现用地用电矛盾、工人闹事等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落地和企业发展。建立涉企案件专门通道,健全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优化产业集聚区企业发展环境,努力落实让产业集聚区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
四、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妨害产业集聚区发展的犯罪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打击黑恶组织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犯罪,依法惩治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严厉打击因经济纠纷引发的伤害、绑架、诬告陷害、抢劫等严重侵犯产业集聚区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的犯罪,以及挪用、侵吞、盗窃财物等侵害产业集聚区财产权益的犯罪。严厉打击垄断、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产业集聚区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扰乱产业集聚区金融秩序的犯罪。
五、发挥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产业集聚区建设提供公平正义的法律服务。加强涉企业的民事检察监督,强化对涉及企业知识产权、股权分配、借贷、担保等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涉及企业行政非诉执行的法律监督,对于办案中发现的不应处罚而处罚,或者处罚过重、处罚程序违法等情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监督有关行政机关正确履职,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发展,支持企业采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切实承担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职责,稳妥办理涉企业公益诉讼案件,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发展环境、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支持企业的起诉工作,同时加大行刑衔接、民刑衔接的工作力度,加大对涉及企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滥用职权、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及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
六、依法合理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措施。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理念,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企业经营发展,在办案中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及时高效的司法措施,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切实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秉持权益双向保护理念,审慎妥善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涉罪涉诉案件,坚持保障企业发展权益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涉企案件,充分运用“少捕慎诉慎押”政策,依法切实做到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依法可不给予刑事处罚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七、务实开展助企法治宣传。积极“走出去”,开设大讲堂,针对劳动争议、合同履行、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及经营风险点,结合办案精准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对重点项目易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提供法律服务。督促企业学法、懂法、用法,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主动“请进来”,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注重听取工商联、行业监管部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意见,为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增强释法普法效果。
八、丰富完善便企利企工作机制。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在案件管理中心开设快速办理窗口,完善优化“最多跑一次”工作机制,坚持马上办、当场办、主动办,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限内尽快办。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企业信访“专门窗口”,建立健全涉企业控告申诉快速处理机制,实行首办负责、优先办理、跟踪督办、限期反馈等 “一站式”服务,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涉企案件办理及服务成效纳入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绩效考评,提高办案和服务质量。依托门户网站、12309中国检察网、12309检察服务热线和信息化软件平台,开通服务企业专门通道、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九、构建联动协作服务产业集聚区发展机制。积极与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工商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及产业集聚区企业之间联系沟通,畅通信息渠道。设立服务产业集聚区工作联络站,定期走访产业集聚区各企业,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思路、制约瓶颈,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堵点、难点,听取企业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13710”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制度、联合调查制度等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家遇到的法律难题。建立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互通机制,结合办理案件情况,通过检察建议帮助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形成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合力。
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服务举措。成立服务企业领导小组,从金融政策、法律咨询宣讲、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三个方面负责助力企业发展。对于司法办案中发现的体制性、政策性、方向性等重大问题和机制性、管理性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报告。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专业咨询会议作用,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量。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