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检察院出台“八项禁令” “十六个必须”
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纪律
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切实强化疫情期间的检察工作纪律,2020年2月20日,义马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严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对该院干警明确了“八项禁令” “十六个必须”。
一是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必须坚决落实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不得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不尽责、不担当、不作为。必须坚决予以抵制不良言论,不得造谣、信谣、传谣,不得转发、议论非官方信息报道,二是严禁违反保密纪律。必须加强保密,不得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平台传输、存储、发布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工作秘密。三是严禁违反机关值班纪律。必须全天值班在岗,值班电话第一时间接听。必须第一时间将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和上级通知的紧急事情,报告值班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四是严禁违反卡点值守纪律。必须保证分包路口和社区疫情防控卡点在岗值守。必须严格落实义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指令,做好出入车辆检查、人员测量体温等工作。五是严禁违反弹性上班纪律。必须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做到随叫随到,坚决杜绝以放假心态理解弹性上班要求。必须严格控制部门工作会议数量、规模,能不开的尽量不开,确需召开的要减少参会人员。必须做好群众来信、来电回复工作,及时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对临时接访措施向群众做好解释,杜绝激化、引发矛盾。六是严禁未经允许擅离本地。疫情期间,本院干警不得外出离开义马。确因办公办案需要或特殊紧急情况离开义马,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层报检察长批准。七是严禁违反公共场所管理规定。必须配合社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防疫相关检查。餐厅打饭取饭后,必须到各自办公室就餐,不得在餐厅就餐。八是严禁违反防疫要求。干警及家属如发生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必须立即通知单位和所在社区,积极配合治疗,需要隔离的,严格依照要求。外出必须佩戴口罩,带头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活动,不得组织、参加聚餐和聚会活动。进入机关办公楼,必须自觉配合测量体温,不聚集、禁握手、少寒暄。
同时,该院将“八项禁令” “十六个必须”以《承诺书》的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签字承诺,并要求党组领导、检务督察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扛牢主体责任,深入监督检查,强化纠正整改,切实强化疫情期间检察机关的纪律作风建设。(2020年2月20日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