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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马市检察院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方式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办案工作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14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未知

义马市检察院改进案件管理工作方式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期间的检察办案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义马市检察院严格落实高检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改进案管沟通、防护、服务、巡查等工作方式,全力服务检察办案,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勤沟通,确保收送案件衔接无缝化积极与公安机关和本院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对收送案相关事宜提前达成共识。主动向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通报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安排,对因春节假期延长而办案期限临近届满的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各类案件依法予以受理,并当日移交相关业务部门承办人对业务部门办结的案件也当日移送侦查机关,切实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220日,针对张恒瑞利用疫情虚假销售口罩诈骗犯罪审查逮捕一案,该院提前分别与公安局、该院第一检察部进行电话沟通,为提速办理提供支持,该案于当日上午受理并移送承办人办理,承办人当日办结,当日即将该案送出。

二是防护,确保案管大厅卫生标准化按照防疫的标准和要求,坚持每日对案管大厅、电子卷宗制作室等房间进行喷洒消毒、开窗通风案管大厅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均佩戴口罩、手套。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大厅,对确需进入案管大厅监督佩戴口罩,由专门人员进行测量体温,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允许进入办公场所,并保持安全距离外来人员离开后及时对办公室消毒通风,确保工作人员及公安、承办部门人员安全。

三是优服务,确保外部对接方式多元化。通过本地律师微信群、发送手机短信方式向律师和社会公众公开案管大厅值班电话,确保电话有人接听,及时处理、解答相关事项。引导律师和公众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律师线上预约材料审查等事宜,原则上将律师需求的电子卷宗材料,提前刻录成光盘后,通知律师即取即离,避免人工方式频繁接触2月以来,通过线上方式共接待本地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7人次。对异地辩护人,积极倡导通过快递办理业务,避免人员流动,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四是强巡查,确保案件流程监控有序化。进一步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网上巡查工作,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流程监控专项台账,记录每日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等。2月份即将到期4案件及时向承办人发出预警,提醒承办人在非常期间注意办案期限,确保案件不超期。2020226日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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