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检文〔2020〕31号
关于印发《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
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
通知
院各部门:
现将《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6日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
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及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系列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精神,义马市检察院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大局,坚持依法精准服务、平等全面服务、理性规范服务、常态长效服务、亲清共赢服务,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精准发力、纠建并举,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贡献检察力量。
二、整治重点
紧紧围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立足检察工作实际,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对侵犯企业和企业人士合法权益犯罪应立未立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不到位;对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将经济纠纷拔高为刑事犯罪的情形,监督公安机关撤案不到位。
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二)执法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问题。把握法律政策水平低下,不注重方式方法,机械执法、就案办案,对涉案企业有关人员滥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滥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因执法办案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或者直接影响企业洽谈重大项目和完成生产任务。
责任部门: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配合。
(三)对涉企民事案件监督不到位问题。办理涉企申请民事监督案件久拖不结、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有错不纠;对超范围、超标的、超时限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以及非法查封案外企业等涉企民事执行行为,监督纠正不到位。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四)对涉企行政案件监督不到位问题。对涉企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请监督案件,办理不及时、不公正;对涉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执行难”、招商引资中政府不诚信等问题监督不力、效果不好。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五)涉企窗口服务不优问题。涉企控告申诉案件排查清理不到位,“互联网+检察”服务效率不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平台受理回复不及时,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企业办事难。
责任部门:第三检察部。
(六)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政法干警知法犯法、违法执法、粗暴执法,损害司法权威;违反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违规插手过问案件;以权谋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司法人员涉嫌相关职务犯罪查处不力。
责任部门:政治部。
三、方法步骤
(一)深入查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确保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查深查透。各责任部门要广泛听取意见,对标对表查摆问题。要落实与工商联联系沟通机制,联合开展实地走访、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公开举报电话、邮箱,畅通受理渠道;全面评查、排查案件,重点是近三年来办理的涉企案件、受理的涉企监督线索。对排查出的案件和问题建立详细台帐。对集中专项整治中来信来电受理的线索,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程序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织专人实行专项评查。
(二)着力抓好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梳理出的问题和排查出的案件,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坚持分类整改,对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案件有错必纠,对法律政策理解适用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意见,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执法司法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理,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及时健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办案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严格责任查究,对因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产生办案瑕疵的检察干警加强业务培训和批评教育,对违反检察职责造成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的检察干警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办案责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舞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司法腐败问题及时向纪委监委移交违纪违法线索,对执法司法问题多、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倒查领导主体责任。
(三)巩固提升整治效果。各责任部门对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进行总结提升,重点看问题是否查找到位、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在此基础上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干警违纪违法查处机制,防范执法司法问题发生,切实推出一批制度机制成果,实现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问题常态化治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院成立集中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曹书明牵头,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海松具体负责,抽调有关业务部门和政治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设在第三检察部(研究室)。检察长是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落实整治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各责任部门于每月25日前向院专班报送整治工作推进情况,12月10日前报送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部门要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突出位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领会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站位。要充分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覆盖、多形式、各角度宣传报道,汇聚共识和力量,营造浓厚氛围。建立通报制度,发挥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作用,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违法案例,树立鲜明导向。
(三)加强督导检查。院专班要发挥督促指导作用,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部门督导要具体化,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切忌搞花架子、喊口号,推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实打实开展。对发现问题多、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院专班将直接进行督导;对存在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治。
(四)做好工作统筹。要统筹兼顾推进检察重点工作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与落实高检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与高检院部署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等涉企服务保障专项活动、省院去年以来先后部署的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六个业务专项、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五个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一体推进,进一步深化提升,形成专项带动、整体推进的格局。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科学安排、有机衔接、相互促进,以实际成效促进整治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成效。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0年8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