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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专项活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实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04日 被阅览数: 2689 次 来源:
关于印发《义马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
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义马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3月6日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营造浓厚工作氛围和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义马市综治办《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度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义综治办〔2018〕5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现制定本院2018年平安义马建设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二、宣传内容
(一)突出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
(二)突出宣传上级院政法工作会议主要内容精神。
(三)突出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标语口号、举措成果。
(四)突出宣传《义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五)突出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民转刑”命案、治安财产保险、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等综治专项工作经验成效。
(六)突出宣传检察机关在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方法以及平安创建的显著成绩。
三、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组织在人群密集地方开展两次集中宣传活动(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宣传),并邀请有关市领导到现场进行指导。全体干警要按照市综治办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
(二)固定宣传。在院办公楼前设置固定宣传栏不少于1个,并利用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常态化播放宣传标语。
(三)社会宣传。按要求在公园游园、公共场所等区域,悬挂平安建设宣传横幅;同时,经常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使广大市民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得到提高。
(四)媒体宣传。充分利用“义马检察”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进行宣传。积极创作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微电影、小品、戏曲,丰富和提升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成效和质量。依托检察门户网站、《义马检察》内刊、检务公开显示屏开展宣传,确保机关内外和控申、案管等窗口部门有平安建设宣传内容。
四、任务分工
(一)做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结合。公诉科、侦监科、执检局、案管办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并加强部门之间以及同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由相关部门责任人牵头,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做好与送法“五进”活动的结合。由公诉科牵头抽调干警走进企业、学校、机关、农村、社区,经常走访群众,了解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宣传平安建设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三)做好与网络新媒体平台宣传工作的结合。为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由政治处负责通过“义马检察”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及平安建设工作内容。
(四)做好与走访两会代表和政协委员工作的结合。由院领导牵头分管部门干警,负责走访慰问和整理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强化对全国两会有关平安建设内容的宣传和报导。
    五、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义马建设,加大集中宣传力度,发挥媒体宣传优势,突出社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力促活动扎实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义马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具体行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要根据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要求,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的平安建设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月活动组织有力,效果明显。
(二)加大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结合岗位职能实际,认真细化责任分工,量化工作目标,确保宣传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大力配合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全体干警要按时到岗,办公室、政治处和监察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与检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三)做好后勤保障。办公室要协调解决好宣传干警的交通出行问题。干警在宣传走访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持纪律严明、警容整洁、热情服务。
(四)注重舆论宣传。要综合运用检察院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宣传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典型事迹,强化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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